盛隔隔墻 代理商發展制度
第一章:總則
為了讓更多的裝潢裝飾消費者,接受使用“盛隔”高隔間產品,感受“盛隔”給其工作、生活帶來的全新享受;為了讓更多代理商和“盛隔 ”攜手合作、互惠互利、共同發展,創造多贏的市場格局;特制定本發展制度(試行),以期共同遵守。
第二章:代理資格的取得
第一款、代理商是指根據公司相關管理規定,自愿代理“盛隔”高隔間產品,在指定區域進行市場推廣、開拓、服務的從事裝潢裝飾的相關企業。
第二款、具備以下條件的企業可以成為“盛隔”代理商:
1、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,登記注冊有固定營業場所的經營性企業;
2、在所轄區域有較豐富的營銷網絡和市場開拓能力;
3、有良好的商業信用和資金管理能力;
4、接受并能嚴格執行雙方共同制定的相關合作協議。
第三款、代理資格申請程序:
1、符合以上基本條件的客戶,根據市場開拓需求,由銷售人員或區域經理填寫《代理商申請表》,和以下材料一并提交由公司審核;
2、同時提供:營業執照、稅務登記證、機構代碼證等復印件(蓋企業章);
3、申請材料經公司審核批準后,與代理商簽訂代理合同;
4、代理商合同經雙方簽署蓋章之日起生效,進入試代理期;
5、試代理期內,代理商達成銷售指標,自動轉為正式代理商;未達成銷售指標的,取消代理資格或雙方協商處理。